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0條第1項:「全院委員會就被提名人之資格及是否適任之相關事項進行審查與詢問,由立法院咨請總統通知被提名人列席說明與答詢。」國民黨佔領議場,被提名人們應該滿開心der吧?不用被詢問也不會難堪,時間到了就是監察委員惹。 Tags: 7 comments 134 likes 4 shares Share this: 鍵盤大律師 About author 鍵盤者,網路BBS社群批踢踢上之用語也,用以指稱欠缺專業,卻又憑恃網路匿名性而自稱專家高談闊論的網友。筆者忝法律學系畢業,不只法學素養奇差,笑點也遠低於一般社會通念,故自稱「鍵盤大律師」。仔細想想,我太謙虛了。 一隻欠缺專業的法律人與他的爛梗。 本專頁不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16141 followers 15711 likes View all posts